第七十四章
二、那份被保存的文件 上午十点,两个人来到一家位於伦敦市中心的法律事务所。 接待他们的是一位年约六十岁的律师,名叫陈志远。 他曾经在台湾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十年前也曾经负责沈家企业与合作夥伴之间的法律事务。 陈律师看见两人走进会议室,立刻站起身。 「沈先生、林小姐,好久不见。」 沈亦辰有些意外。 「陈律师,您认识若晴?」 陈律师微微一笑。 「当然认识。当年你们准备成立工作室的时候,我曾经看过林小姐的设计企划。」 若晴怔了一下。 「您还记得我?」 「记得。」 陈律师从文件夹里拿出一张旧照片。 照片里,若晴与沈亦辰站在一间尚未装潢完成的办公室里。 两个人笑得十分开心。 「那时候我就觉得,你们是一对很有想法的年轻人。」 若晴接过照片,眼眶微微发热。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十年前也有人记得他们曾经那麽努力地想要创造未来。 陈律师坐下後,从抽屉里取出一个厚厚的牛皮纸袋。 「今天请你们来,是因为我终於决定把当年保留下来的资料交给你们。」 沈亦辰看着纸袋。 「里面是什麽?」 「当年合作案的完整原始文件,以及後续修改纪录。」 陈律师停顿了一下。 「另外,还有一份林小姐从来没有看过的法律声明。」 若晴的心跳忽然加快。 「我的法律声明?」 陈律师点头。 「是。」 -